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居民圣企業,2021年度有關財務收支情況如下(不考慮其他因素):(1)銷售商品收入5000萬元,出售一臺設備收入20萬元,轉讓一宗土地使用權收入300萬元,從其直接投資的未上市居民企業分回股息收益80萬元(2)合同違約金支出20萬元(3)實際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70萬元(4)其他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合計3500萬元。計算2021年度甲公司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是多少?



2021年度甲公司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是根據企業實際所得情況決定的,企業實際所得=(銷售商品收入+出售一臺設備收入+轉讓一宗土地使用權收入+從其直接投資的未上市居民企業分回股息收益)-(合同違約金支出+實際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其他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因此,2021年度甲公司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5000+20+300+80)-(20+70+3500)=6610萬元。
企業所得稅是企業在營利性活動中產生的營業所得和其他經濟活動收入,減去所得稅前可扣除費用和稅金后所得凈額所要繳納的稅種,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律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計算的稅額稱為企業所得稅稅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利潤實際歸屬者,納稅依據是企業實際所得,納稅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省稅務機關依據國家制定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標準確定,目前稅率為25%或20%。
2023 01/16 1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