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公司目前發行在外的普通股100萬股。每股一元,已發行票面利率為10%的債券,400萬元。目前的息稅前利潤為100萬元,該公司打算為一個新的投資項目融資500萬元,新項目投產后,公司每年息稅前利潤會增加100萬元,現有兩個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全部按12%的利率發行債券籌集方案二。全部按每股20元發行新股,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為25%。 要求一,計算兩個方案的每股收益。 二,計算兩個方案,每股收益無差別點。



方案一:全部按12%的利率發行債券籌集融資500萬元,公司息稅前利潤為100萬元,融資后每股收益為:(100+500)*(1-25%)/1000000=0.75。
方案二:全部按每股20元發行新股,公司息稅前利潤為100萬元,融資后每股收益為:100/(100+500)*(1-25%)=0.09375。
從上述結果可以看出,方案一的每股收益要高于方案二,資金籌措有兩種方式:一是借入資金,籌措資金可以實現“以少投資,得多收益”的效益,但是需要承擔借入的利息;二是發行新股,籌措資金可以擁有資本利得,但是要承擔分紅的成本,所以企業在選擇籌資方式時,應該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綜合評估兩種方式的實際效益,做出最優的判斷。
對于拓展知識,此外,企業還可以考慮其他融資方式,例如發行優先股和其他可轉換證券。優先股是指投資者投資獲得更高收益,同時可以作為優先選擇權,按照特定規定享受更高權利的股份。可轉換證券是指投資者可在特定條件下將其變為股票的債權證券,可以通過增發可轉換債券的方式融資。
2023 01/14 1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