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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只有合同沒有發票,后續車輛開支可以稅前扣除嗎?合法嗎?



合同沒有發票的租車,后續車輛開支是否可以稅前扣除,合法性如何?答案是:不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十九條,企業支出應當滿足以下條件才有扣除資格:(一)合理;(二)真實;(三)必要;(四)具有一定的發票和收據。由此可見,發票是扣除資格的必要條件,只有提供發票的支出才有資格被扣除。因此,只有合同沒有發票的租車后續車輛開支,是不能稅前扣除的,也不合法。
企業可以采取相應措施,以便將只有合同沒有發票的租車開支納入稅前扣除,如:盡量及時向租車公司申請發票;建立企業自有的租車系統,每次使用租車都記錄行程路線及費用,并獲得發票記載;企業自行購買車輛,后續可以進行稅前扣除。
拓展知識:對于企業稅前扣除的支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為其分類:一類是以成本計入企業財務會計憑證的支出,按照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第二類,是未另計入成本,但可以作為投資扣除的支出,也可以稅前扣除,如固定資產投資、技術入股等。
2023 01/12 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