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2019年度某企業會計報表上的利潤總額為1000萬元,已累計預繳企業所得稅 250萬元。該企業2019年度其他有關情況如下: (1)發生公益性捐贈支出180萬元; (2)開發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費用200萬元(已計入管理費用),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 實行175%加計扣除政策; (3)直接向某足球隊捐款35萬元,已列入當期費用; (4)支付訴訟費2.3萬元,已列入當期費用; (5)支付違反交通法規罰款0.8萬元,已列入當期費用。 已知該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計算該企業2019年度匯算清繳時應補(退) 的企業所得稅額。



學員你好,計算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1000+180-1000*0.12-200*0.75+35+0.8=945.8
應納稅額=945.8*0.25=236.45
2022 12/06 19:29

悠然老師01 

2022 12/06 19:29
所以退稅金額如下=250-236.45=1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