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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第三方公司9月份代我們發一名工人工資時發了8000元,我9月份記賬時是記的: 借:應收賬款8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7767 貸:應繳稅費233 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8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8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8000 貸:應收賬款8000 然而10月份時我申報個稅時替該名工人代扣代繳了90元個稅,我又通知了第三方把這90元扣回,在10月份發工資時發給了該工人7210元,我這樣記賬對嗎? 收入:借:應收賬款8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7767 貸:應繳稅費233 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8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8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8000 貸:應交稅費-個稅90 貸:應收賬款7210 繳納9月屬期個稅:借:應繳稅費-個稅90 貸:銀行存款90 個稅扣除數收回:借銀行存款90,貸應收賬款90。 然后在11月份申報個稅時再代扣代繳90元,依次循環反復嗎?這樣我怎么感覺是給該工人多發了90元?



您好,對方為什么代發放呢?
2022 11/26 12:15

84784984 

2022 11/26 12:16
我們是一家勞務公司,承接的對方工程,然后有中間協議

小林老師 

2022 11/26 12:27
您好,您應當,收回,借銀行存款90,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90,

84784984 

2022 11/26 12:34
老師我不太明白,能詳細說一下嗎?

小林老師 

2022 11/26 12:36
您好,您多付是工資,所以收回沖回工資

84784984 

2022 11/26 12:55
但是90元是在9月份時已經發給工人了,我是不是應該在9月份在增加計提個稅:借:其他應收款-個稅90元
貸:應繳稅費-個稅90?

小林老師 

2022 11/26 13:14
您好,回復您的分錄就是正確的,或者您一步到位就借銀行存款90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90

小林老師 

2022 11/26 13:14
您好,對方支付多少,您貸多少應收賬款

84784984 

2022 11/26 15:58
老師好,可能我表述的不清楚。公司1月份開始建賬,1月份申報個稅是按0申報的,然后在1月20日發給該工人8000元(每月工資固定都是8000元),2月份申報個稅時按1月份得到的工資申報,繳納個稅90元,所以2月份工資表中該名工人應發工資是8000元,扣除掉代扣代繳的90元個稅,實發給該工人7910元。請問1月份和2月份應該分別該如何記賬呢?

小林老師 

2022 11/26 16:05
您好,個人所得稅是發放次月申報,您申報沒問題,所以1月按預發90工資,所以,1月要體現欠稅,借應付職工薪酬,貸應交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