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7年3月1日,甲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向其銷售A、B兩項商品,A商品的單獨售價為6000元,B商品的單獨售價為24000元,合同價款為25000元。合同約定,A商品于合同開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個月之后交付,只有當兩項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權收取25000元的合同對價。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別構成單項履約義務,其控制權在交付時轉移給客戶。上述價格均不包含增值稅,且假定不考慮相關稅費影響。要求:(1)將交易價格分攤至A商品和B商品。(2)編制甲公司銷售A商品時的會計分錄。(3)編制甲公司銷售B商品時的會計分錄。



1A產品分配價格25000*6000/30000=5000
B產品分配25000*24000/30000=20000
2022 10/25 21:56

暖暖老師 

2022 10/25 21:56
2.借合同資產5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

暖暖老師 

2022 10/25 21:57
3借應收賬款25000
貸合同資產5000
主營業務收入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