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應付賬款超過3年沒人催討、聯系不到債權人是否可以核銷?核銷的制度依據是什么



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05年第13號)第五條 “企業已申報扣除的財產損失又獲得價值恢復或補償,應在價值恢復或實際取得補償年度并入應納稅所得。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包括超過三年以上未支付的應付賬款,如果債權人已按本辦法規定確認損失并在稅前扣除的,應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上述文件的規定,對于三年以上未支付的應付賬款,不要求一律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而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對于確實不需要支付的應付賬款及債權方已經按規定確認為損失的應付賬款,企業應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2 09/07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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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9/08 08:23
這份文件已全文廢止了

易 老師 

2022 09/08 08:40
換了新的版本,國 家 稅 務 總 局 公 告
2011年第25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
現將《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予以發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易 老師 

2022 09/08 08:42
第二十三條 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并出具專項報告。

84784955 

2022 09/08 08:43
這一條僅針對應收款

84784955 

2022 09/08 08:44
有相關應付款核銷的條例規定嗎?

易 老師 

2022 09/08 08:55
資產管理與應付負債沒關系不涉及

84784955 

2022 09/08 08:57
有相關應付款核銷的條例規定嗎?我就想要應付款核銷年限的相關規定條例

易 老師 

2022 09/08 08:59
沒有搜到這樣的規定。您也可問下其他人是否見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