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麻煩老師看看第十大題第四小問,進行解釋。謝謝



您好,解答如下
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000×12-60000-4000×12-3000×12=96000(元)
工資、薪金所得應預扣預繳稅款=96000×10%-2520=7080(元)
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預扣預繳時不扣除公益捐贈支出,統一在匯算清繳時扣除。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款=10000×(1-20%)×20%=1600(元)
稿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款=5000×(1-20%)×70%×20%=560(元)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款=(2000-800)×20%=240(元)
趙某2020年綜合所得應預扣預繳稅款=7080+1600+560+240=9480(元)。
2022 08/30 09:36

84784971 

2022 08/30 10:00
老師,能對工資薪金所得進行解釋下做題思路嗎

朱小慧老師 

2022 08/30 10:01
你哪個地方不明白

84784971 

2022 08/30 10:05
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款=(2000-800)×20%=240(元),老師特許權怎么是減去800哦

朱小慧老師 

2022 08/30 10:07
收入沒有超過4000,所以是-800

84784971 

2022 08/30 10:14
好的,謝謝

朱小慧老師 

2022 08/30 10:40
不客氣,麻煩對我的回復進行評價,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