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國某居民企業在甲國設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國設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19年該企業計算的境內利潤總額4000萬元。相關涉稅資料如下:(1)甲國分公司按我國稅法確認的銷售收入300萬元,銷售成本500萬元;(2)收到乙國子公司投資收益1900萬元,子公司已在乙國繳納企業所得稅1000萬元,子公司當年稅后利潤全部分配,乙國預提所得稅率5%。(注:該居民企業適用25%的企業所得稅率,無納稅調整金額,境外已納稅額選擇分國不分項抵免方式)2019年該居民企業來源于子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是( )萬元。2800 2800是怎么計算的



你好,同學,計算過程如下
1900/(1-5%)=2000
屬于該居民企業應承擔的間接稅=1000*80%=800
2019年該居民企業來源于子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是2000+800=2800
祝您學習愉快,如果滿意請留下五星好評,謝謝
2022 08/09 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