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2016年度境內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適用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另在A、B兩國設有分支機構(我國與A、B兩國已經締結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在A國分支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為50萬元,A國稅率為20%;在B國的分支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為30萬元,B國稅率為30%。要求:計算該企業匯總時在我國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計算該企業匯總時在我國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100*25%+50*25%-50*20%+30*25%-30*25%=27.5
2022 06/29 21:26

84785034 

2022 06/29 21:52
老師,100*25%+50*25%具體數字符號是什么?

冉老師 

2022 06/29 21:57
你好,學員,請看老師 的截圖的

84785034 

2022 06/29 22:14
老師,看不到截圖25%+這一塊看不懂

冉老師 

2022 06/29 22:19
加上海外對應的 所得額的

84785034 

2022 06/29 22:27
100×25%+50×25%-50×20%+30×25%-30×25%答案不相等

冉老師 

2022 06/29 22:28
你好,學員,你復制的是答案嗎

84785034 

2022 06/29 22:29
不是,是自己寫的然后算的跟老師不一樣,就是不知道哪里出錯了

冉老師 

2022 06/29 22:29
這個你寫的和老師寫的是一樣的,學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