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工業企業為居民企業假定2018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全年取得產品銷售收入5600萬元,發生產品銷售成本4000萬元,其他業務收入800萬元,其他業務成本660萬元,取得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40萬元,繳納增值稅,銷售稅金及附加300萬元發生的管理費用760萬元,其中,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費用60萬元,業務招待費用70萬元,財務費用200萬元取得,直接投資其他居民企業的權益性收益30萬元,取得營業外收入100萬元發生營業外支出250萬元,其中含公益捐贈38萬元,計算該企業2018年應納的企業所得稅



營業收入=5600+800=6400
業務招待費限額=6400*0.5%=32,70*60%=42,
利潤總額=5600-4000+800-660+40-300-760-200+30+100-250=400
捐贈限額=400*12%=48
該企業2018年應納的企業所得稅=(400-40-60*75%+70-32-30)*25%=80.75
2022 06/21 2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