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8年1月1日,公司為200名管理人員每人授予300份股票期權:第一年年末的可行權條件為企業凈利潤 增長率達到20%,第二年年末的可行權條件為企業凈 利潤兩年平均增長15%;第三年年末的可行權條件為 企業凈利潤三年平均增長10%。每份期權在2018年1 月1日的公允價值為18元。 2018年12月31日,權益凈利潤增長了18%,同時 有7名管理人員離開,公司預計2019年12月31日可行 權。并預計2019年12月31日又將有12名管理人員離開 企業。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凈利潤增長無法達到可行 權狀態。另外,實際有10名管理人員離開,預計第三 年將有10名管理人員離開企業。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凈利潤增長達到可行權狀態。



你好,學員,這個具體咨詢什么問題
2022 06/16 1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