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趙某、錢某、孫某各出資5 萬元開辦一家經營餐飲的甲普通合伙企業(以下簡稱“甲企業”),合 伙期限為5 年。甲企業經營期間,孫某提出退伙,趙某、錢某表示同意,并約定孫某放棄一切合伙權利,也 不承擔合伙債務。后甲企業經營管理不善造成虧損,甲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合伙人對于孫某是否承擔 退伙前甲企業形成的債務發生爭議。下列關于孫某對于該債務是否承擔責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業法律 制度規定的是( )。 A.孫某不承擔責任 B.孫某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孫某承擔補充責任 D.孫某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B.孫某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022 05/11 1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