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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方案的選擇(納稅籌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9條規定: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 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 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時扣除; 超過年度利潤總額 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 稅所得額時扣除?!惫嫘跃栀?,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 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 規 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 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1)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2)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3)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4)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于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5)終止后的剩余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性組織。
(6)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7)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8)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9)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 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022 05/1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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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10 11:44
2019年1月份,林岳取得勞務報酬30000元,決定拿其中的6000元捐贈 給災區。 現關于捐贈方式,有以下兩種方案: 方案1:通過中國紅十字會捐贈; 方案2:直接捐贈給災區的學生。 分別計算兩種方案的 捐贈稅前扣除額 應納個人所得稅所得額 應納個人所得稅

樸老師 

2022 05/10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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