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7.2月稅務局通知16.5月有張失控發票,進項稅額轉出已補交稅款,商品16年已經銷售做了成本,現在轉出的進項稅額如何做賬?現在16年年報時需要需要調增失控發票已做成本部分嗎?



進項稅額轉出做營業外支出可以稅前扣除嗎?
2017 04/12 10:48

蘇老師 

2017 04/12 10:43
1.稅務局通知當月,賬上:借:營業外支出 貸:應交稅費-增(進轉出),申報表上也要同時體現。
2.增值稅屬于價外稅費,不需要調整之前的成本。

蘇老師 

2017 04/12 10:51
你好!可以的。
如果回答還算滿意,請給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