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增值稅一般納稅義務人2019年5月發生如下經濟業務:(1)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700萬元,適用13%稅率,原材料已驗收入庫.(2)支付入庫材料的運輸費用2萬元(不含稅),已取得運輸部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3)銷售產品,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800萬元,適用13%稅率。(4)企業以自產產品換取兩輛小汽車自用。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30萬元,適用13%稅小汽車已作為固定資產入賬收到汽車生產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單價15萬元,適用13%稅率。該自產產品成本20萬元。(5)購進商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萬元,適用13%稅率。該批商品不含稅市場價15萬元。(6)前筆業務購進商品已經全部作為禮品送給客戶。要求:1做出相應的財務處理;2登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



1.借原材料7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91
貸銀行存款791
2022 03/29 16:22

暖暖老師 

2022 03/29 16:22
2借原材料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0.18
貸銀行存款2.18

暖暖老師 

2022 03/29 16:22
3.借銀行存款904
貸主營業務收入8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04

暖暖老師 

2022 03/29 16:23
4.借固定資產3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9
貸主營業務收入3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3.9

暖暖老師 

2022 03/29 16:23
5借原材料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
貸銀行存款11.3

暖暖老師 

2022 03/29 16:24
6借營業外支出11.95
貸庫存商品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