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行政事業單位,之前做會計分錄是用財政應返還額度表示單位系統上實際結余的指標數。 收到指標 借 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 財政補助收入。 支出時:借 業務活動費用 貸 財政應返還額度。 現在換了系統,系統要求的分錄是 借 業務活動費用 貸 財政補助收入。 不涉及財政應返還額度了,那請問我之前應返還額度里的余額怎么處理了,難道以后都不用這個科目了嗎。那以后又要怎么做分錄了?



同學您好,用以前年度的財政直接支付指標來支付某款項,確實是按照您的分錄去做,
借:業務活動費用(或以前年度盈余調整)
?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
后面那個分錄:
借:業務活動費用
? 貸:財政撥款收入
指的是用今年的指標支出,而且“財政應返還額度”這個科目在當今政府會計制度依然使用,之所以沒有出現,應該是您系統維護的時候,科目初始化工作有遺漏,建議您聯系當時給您維護系統的系統維護人員,把“財政應返還額度”這個科目添加入系統,并將余額進行初始化
2022 02/18 1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