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個體商店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個納稅期,2019年8月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3000元,增值稅稅額390元,當月零售貨物取得銷售收入122400元,用部分外購商品抵債,同期同類商品零售價1500元,該個體商店當月應納增值稅()元,請問小規模購進稅控機如何抵扣,這道題怎么算?



同學你好
請問小規模購進稅控機如何抵扣,這道題怎么算?——是全額抵扣;
應納增值稅=(122400加1500)/(1加3%)*3%減3390
2021 12/29 1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