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建材商店為小規模納稅人,2018年3月銷售給大型建材城公司建材一批,共取得含稅收入為131200元;當月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為16000元。當月購進稅控收款機一臺,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上注明價款3000元,則該建材商店本月應納增值稅稅額為()元。謝謝老師。



你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購置稅控收款機,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憑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抵免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或者按照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價款,依下列公式計算可抵免稅額:可抵免稅額=價款/( 1+17% )×17%,當期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繼續抵免。應納增值稅稅額=131200÷(1+3%)×3%-3000÷(1+17%)×17%=3385.46(元)
2019 08/30 1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