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經營合并為什么可以減少稅收負擔?



納稅籌劃案例
某行業增值率很低,假設僅為5%,即進項抵扣額占95%。張先生名下有兩個批發企業,各自年銷售額為300萬元,符合小規模納稅人條件,適用3%的增值稅征收率。因此,兩企業各自需繳納增值稅:300×3%=9(萬元),共計18萬元。上述企業如何進行納稅籌劃?
籌劃方案
在增值率比較低的情況下,企業繳納3%的增值稅就會產生比較高的稅收負擔。為此,可以考慮將兩個企業合并成一個企業,這樣,該企業的年銷售額為600萬元。如果再具備完善的會計核算制度,經過企業申請就可以被確認為一般納稅人。此時,該企業應該繳納的增值稅600×16%-600×95%×16%=4.8(萬元)。減輕稅收負擔:18-4.8=13.2(萬元)。
2021 12/28 2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