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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會計的利潤總額有哪些區別,會計需要調整哪些賬戶



利潤總額和應納稅所得額的區別
1、定義不同
(1)利潤總額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各種收入扣除各種耗費后的盈余,反映企業在報告期內實現的盈虧總額。
(2)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為企業每一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
2、計算公式不同
(1)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信用減值損失-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投資收益(-投資損失)+其他收益+資產處置收益(-資產處置損失)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顒訜o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顒訜o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
(2)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2021 12/28 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