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請教個問題,我公司從廠家采購216萬產品,對外銷售額249萬,已銷售,簽合同時廠家要求合同分為208萬產品合同和8萬的服務類合同,這種簽合同方式對我公司來說存在哪些風險或者不妥之處呢?



這個風險,不存在,廠家這邊,他就是為了節約稅,因為服務類的合同稅的話,它的稅率要低一些。
2021 12/22 12:12

陳詩晗老師 

2021 12/22 12:12
只是說如果說這樣子這樣子的話,你抵扣的進項就少啦,你要多交增值稅。

老師好,請教個問題,我公司從廠家采購216萬產品,對外銷售額249萬,已銷售,簽合同時廠家要求合同分為208萬產品合同和8萬的服務類合同,這種簽合同方式對我公司來說存在哪些風險或者不妥之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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