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自2016年9月1日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 ——老師好!對于員工取得的股權激勵,遞延納稅的期限最長為五年,請問,如果取得股權激勵的員工一直都不轉讓該股權的話,那應納稅所得額應如何計算?



這里是有一個優惠,這個優惠最長的時間是五年。那你超過五年,在第六年的時候你就正常納稅了。
2021 12/15 12:29

84785012 

2021 12/15 22:20
老師,到了第6年也沒轉讓,怎么知道應納稅所得額是多少?

陳詩晗老師 

2021 12/15 22:31
按行權時候的公允價值減去授予的那個金額差額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