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我餐廳從商戶那里購買原材料,合同為4、6分成,按照銷售的實收金額6是支付給對方的成本,4歸餐廳,請問歸餐廳的4怎么做賬,沖減成本是否正確?



你們分成的話,分出去的收入需要發票來抵啊
2021 11/03 11:26

84785035 

2021 11/03 13:09
您的意思是做收入嗎,相當于銷售返利,價外費用

家權老師 

2021 11/03 13:12
還沒搞懂你們是和誰分成?

84785035 

2021 11/03 13:14
我們是餐廳,從商家進一些食材,比如特質菌菇湯什么的,賣100元給客人,60元支付給商家,40元歸餐廳。

家權老師 

2021 11/03 13:22
那么,他就開60元的發票給你就完了啊

84785035 

2021 11/03 13:26
對方開60元的發票。剩下40元我們做收入行嗎?交增值稅

家權老師 

2021 11/03 13:28
你們還是要全部開100元的發票的

84785035 

2021 11/03 13:34
我要是進收入呢

家權老師 

2021 11/03 13:36
就是你賣100進100 的收入啊,供應商,開60的票,你們付60的錢就得了啊

84785035 

2021 11/03 13:45
關鍵是這些東西是生產成本,得經過加工什么的,統一放到主營業務收入中核算了。然后他的東西進來100元,定期差不多賣完一批,60元他給我開發票的時候,我就把40元放到收入了。與我的主營業務收入無關

家權老師 

2021 11/03 13:51
反正你掌握一個原則,就是,賣多少錢就得確認多少收入,這是稅法規定。至于,對方想分多少錢,就需要開多少票來進成本。就這么簡單的思路

84785035 

2021 11/03 14:19
剛剛問了財務,說是這部分返回來的40元,原來是給服務員的,但是太不規范了,就放到企業收入里面了。

家權老師 

2021 11/03 15:10
哦哦,鬧了半天,原來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