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第四問,為什么不是(4000+2800)*25%-700



你好,這個思路要這樣算,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4000-1900+2800+(500-300)]×25%-700=575
2021 10/16 20:09

84785037 

2021 10/16 20:12
老師 可以給點提示嘛

小穎老師 

2021 10/16 20:15
4000中含有1900,題目分別考慮,境內所得交多少稅,境外所得補多人稅,在計算境內所得時,要減去境外的1900,境外的虧損不能彌補境內的盈利,所以境外的200萬虧損不能記入境內的利潤總額中,所以要加上500-300,將境外的虧損剔除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