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6%,該企業2018年12月初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方余額為286萬元。12月發生的有關職工薪酬的業務資料如下。 (1)以銀行存款支付上月的應付職工薪酬,并按規定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6萬元和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30萬元,實發工資250萬元。(2)增配本月貨幣性職工薪酬300萬元。(為包括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其中直接生產產品人員210萬元,車間管理人員30萬元,企業行政管理人員40萬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20萬元,該職工薪酬將于下月初支付。 (3)外購200桶食用油,作為本月生產車間工人的福利補貼,并已發放每桶食用油買價116元,其中含增值稅16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4)該企業實行累計帶薪缺勤制度期末由于預計實名部門經理人員和15名銷售人員未使用耐心休假,逾期支付的薪酬金額分別為4萬元和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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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9/24 1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