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該企業2019年12月初“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方余額為286萬元,12月發生的有關職工薪酬的業務資料如下: (1)以銀行存款支付上月的應付職工薪酬,并按規定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6萬元和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30萬元,實發工資250萬元。 (2)分配本月貨幣性職工薪酬300萬元(未包括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其中,直接生產產品人員210萬元,車間管理人員30萬元,企業行政管理人員40萬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20萬元,該職工薪酬將于下月初支付。 (3)外購200桶食用油作為本月生產車間工人的福利補貼并已發放。每桶食用油買價113元,其中含增值稅13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



1、借應付職工薪酬 286
? ? 貸:銀行存款250
? ? ?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6
? ? ?其他應付款-社保 30
2、借:生產成本 210
? ?制造費用 30
? 管理費用40
?銷售費用 20
貸:應付職工薪酬 300
3、借:生產成本 113
? ? 貸:庫存商品100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3
2020 12/07 0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