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軟件開發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取得不含稅銷售額68000元,從國外進口軟件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00000元,本月購進一批電腦用于軟件設計,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金額100000元,該企業上述業務應退增值稅為多少元?



你好,本題中應交增值稅=(68000+200000)*13%-100000*13%=21840
退增值稅=31840-(68000+200000)*3%=13800
2021 09/23 1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