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為什么自制產品做福利,會計上要確認收入?這符合收入的確認條件?增值稅方面要視同銷售,我要理解的?



目前稅法中將以下八種行為歸入視同銷售行為: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非同一縣(市),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
④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2021 08/13 16:45

84784960 

2021 08/13 16:46
你針對我的問題來回答了嗎?我問的是這個嗎?請問

森林老師 

2021 08/13 16:48
我是想告訴你, 這個是視同銷售的行為,同時,你這樣理解一下,你本來是賣的產品,自己生產的,但是現在給了員工做福利了,如果不確認收入,你都這樣操作了, 國家就會損失很多的稅,所以要把這個做為視同銷售的行為,就相法于你賣出去以后,自己又買 回來發了福利。

84784960 

2021 08/13 16:50
感覺你這個只是針對增值稅的解釋,我還是不懂為什么要確認收入?收入確認的五個條件,符合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森林老師 

2021 08/13 16:53
好的,那繼續,
你發福利是要錢買 東西嗎,這個東西只不過是自己企業生產的,那生產的企業是不是應該先收到款才能給你發貨了,只不過是自己的企業,這道手續省略了,直接發成福利了。所以相當于你銷售給了自己企業,收到了自己企業的錢,然后再拿上這個產品發了福利。這樣看能理解嗎。所以在這個過程中,這個經濟利益是你給了企業當福利發的時候,這個錢已經轉換了,實質也是收到了錢,再買了產品了,發了福利了。

84784960 

2021 08/13 16:57
你這個解釋在我看來,可以說得通,但我心里就接受不了,我覺得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一定得是為企業帶來某種利益才是

森林老師 

2021 08/13 17:00
有點難為你了,這樣,看能理解不。
假如我是生產筆的企業,我現在要給員工發福利,我就要去市場上去買,這個就要花錢,我現在直接買了自己廠里的,就需要支付錢,這個錢我廠里自己收了,所以錢還在原點,沒有動。也就是說我銷售了筆,錢收到了,我再拿這個錢去給員工發福利。我收到錢的就是確認收入,經營利益流到廠里了,發福利,只是我們滿足了我們企業自身的福利需求,這個是我們正常的一個消費,和經營沒有關系。

84784960 

2021 08/13 17:03
好,能理解,勉強接受吧,只能這樣子記住了

森林老師 

2021 08/13 17:06
好的,好的,先這樣記吧,以后遇到的多了,就更易理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