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有沒有經濟法半數,過半數,等比例的總結呢



過半數的情形: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
創立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普通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所議事項所涉及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
三分之二以上總結:
1、有限公司的股東會一般決議,通過方式由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約定。有限公司的股東會特別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一般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特別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3、 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擔保金額超過資產總額的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4、合營企業董事會應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一般決議通過方式由合營企業章程確定;特別決議由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
5、合作企業董事會應有2/3以上董事或委員出席方能舉行,一般決議須經全體董事或委員的過半數通過。特別決議由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委員一致通過。
2021 08/07 1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