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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工傷保險跟特定人員工傷保險有什么不同



企業在使用非全日制用工時,應特別注意依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為了防范潛在法律風險導致此后勞動爭議的發生,企業在管理非全日制員工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 關于勞動合同形式。盡管法律允許企業與非全日制員工建立勞動關系采取口頭形式,但是為了事先明確相應的權利義務關系,防范因約定不明而產生爭議的潛在風險,企業對長期使用的非全日制員工最好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就相關責任事先協商一致。
2.關于勞動合同內容。就非全日制員工而言,在勞動合同中不得約定試用期。并且,通過書面合同,可以具體約定以下事項:比如,非全日制員工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應當通知企業,否則需要承擔相應責任;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等等。
3.關于工時薪資事項。企業安排非全日制員工的工作時間平均每日不超過4小時,每周累計不超過24小時,否則會有被視為標準勞動合同而承擔更多責任的法律風險。企業可以根據自身以及非全日制員工的實際需要約定薪資支付的方式和周期,但是非全日制用工薪資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4.關于社會保險事項。企業可以約定在小時薪資中包含了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但是企業應當依法為非全日制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非全日制員工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鑒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其與企業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
2021 07/21 1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