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請問這里的第三問為什么不用扣除委托加工過程中已繳納的消費稅呢



提示:題目沒有上傳無法解答呢
2021 06/29 11:39

84785011 

2021 06/29 11:39
不好意思忘記了

黑眼圈老師 

2021 06/29 11:41
委托加工收回的酒類不得扣除已納消費稅。

84785011 

2021 06/29 11:41
好的好的,是不是葡萄酒可以?

黑眼圈老師 

2021 06/29 11:42
葡萄酒是外購的時候可以扣除,委托加工收回也不可以。

84785011 

2021 06/29 11:43
好的,謝謝老師

黑眼圈老師 

2021 06/29 12:34
好的,不客氣的,加油!

84785011 

2021 06/29 15:34
老師您好,我想再問一下這個第四問,組成計稅價格是11/0.9*0.1=1.22萬元嗎?如果是,因為同類售價150元/㎏ 100㎏共15000元 這個價格超過了組成計稅價格的1.22萬為什么不用繳納消費稅呢。如果組成計稅價格不是這樣算那正確的應該怎樣計算呢?

黑眼圈老師 

2021 06/29 18:05
加工收回的散裝酒的組成計稅價格=(10+1)/(1-10%)=12.22

84785011 

2021 06/29 19:30
題目里面是將剩余的100kg發放給職工,這里是要視同銷售吧,這里由于委托加工過程交過消費稅,那么是不是要比較視同銷售的價格是否高于委托加工過程的計稅價格也就是組成計稅價格呢?如果是這樣,那么比較的時候組成計稅價格不用乘以0.1嗎,因為加工的是1000kg,給員工的是100kg。如果不是這樣理解的,請問老師這個具體應該怎樣理解呢。麻煩老師了

黑眼圈老師 

2021 06/29 19:43
消費稅單一環節征稅,除了特殊應稅品。這里的散酒在委托加工收回環節納稅,后面銷售不重復征稅。并且不屬于可以抵扣已納稅額的項目,更不用征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