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注會稅法4-4-2 老師會計上,贈送不滿足收入的確認條件會計上應該不視同銷售吧?會計上:用于職工福利資產或委托加工為什么上會計上確認收入?而外購的用于職工福利,為什么不確認收入?而用于集體福利自產委托加工和外購,為什么快遞上都不確認收入?這里要怎樣區分?我主要就是會計上是否滿足確認收入的條件這里不清楚。所以這幾個點分不清楚。增值稅和企業稅我都清楚。


會計上收入指的是日常活動中,不是所有者投入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確認收入以日常活動產出商品控制權轉移為標志。日常活動中產出的商品控制權轉移,確認收入。因此外購商品不是企業日常活動中產出的商品,不確認收入。自產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用于職工福利,通常是符合確認收入的條件,需要確認收入。用于自建工程時,因為控制權還在企業手中,因此不確認收入。
2021 05/07 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