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比如,張三符合享受醫療期6個月,累計病休計算期12個月,這兩個之間是什么關系呢?意思是不是說,張三實際只能病休6個月,但他可以在這12個月里選擇哪個月休,哪個月不休?如果他在12個月病休計算期內只病休了4個月,那剩下2個月還沒休的又可以留給后面休嗎?還是視為放棄?



如果說你只休了四個月,另外兩個月沒有休,就是視為放棄。張女士說,你在連續12個月內,你可以享受六個月的醫療期,就比方說一月到那個12月是連續12個月,在這12個月里面,你生病了,可以享受六個月的醫療期,那么,如果說在后面的某一個時間段還是連續12個月之內生病了,你還是可以享受六個月的醫療期。
2021 04/14 22:17

84784991 

2021 04/14 22:39
累計病休計算期可以跨年度嗎?比如公司允許張女士可以從2021年6月30日到2022年6月日這12個月內享受這6個月的醫療期,那么張女士就可以在2021年病休3個月,到2022年6月前再病休3個月,這樣可以的嗎?

陳詩晗老師 

2021 04/14 23:02
可以跨年的呀,這里的是連續累計算的,12個月,并不一定必須是一個年度

84784991 

2021 04/14 23:05
好的,謝謝老師,辛苦了

陳詩晗老師 

2021 04/15 08:44
不客氣,祝你工作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