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金融企業同業拆借利息收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怎么處理??? 都是免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等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70號),進一步明確了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的范圍。
通知明確,金融機構開展同業存款、同業借款、同業代付、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產品、持有金融債券、同業存單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二十三)項所稱的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這意味著上述這幾類業務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稅。
相關概念明確如下:
1.同業存款,是指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同業資金存入與存出業務,其中資金存入方僅為具有吸收存款資格的金融機構。
2.同業借款,是指法律法規賦予此項業務范圍的金融機構開展的同業資金借出和借入業務。此條款所稱“法律法規賦予此項業務范圍的金融機構”主要是指農村信用社之間以及在金融機構營業執照列示的業務范圍中有反映為“向金融機構借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2021 04/14 20:47

84785008 

2021 04/14 20:49
企業所得稅呢???也免嗎老師???

鐘存老師 

2021 04/14 20:53
企業所得稅沒有減免稅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