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工程分包已在注冊地申報交納相關稅費,而經營地稅務機關又要求預交2個點的稅費,交了后造成重復交納,這種情況怎么處理?



你好:
工程分包,分包公司自行納稅
發包公司,在扣除分包部分差額預繳2%納稅。
實際把分包部分已經扣除了,并未造成重復納稅。
2020 11/14 21:37

84784975 

2020 11/14 21:41
公司已經在注冊地開票并申報交納了,最后一批尾款開具發票后經營地稅務機關要求按合同總金額的2個點又交納了,已造成重復交納

林夕老師 

2020 11/14 21:44
你好:
這個需要與經營地的稅務機關去溝通,而且要帶著分包合同及分包公司已在分包地進行繳納稅款的完稅憑證。

84784975 

2020 11/14 21:44
這個重復交納的稅款怎么辦理,增值稅申報表上沒法填列預交項目,抵減不了

84784975 

2020 11/14 21:47
經營地會退稅么?不退怎么辦?

林夕老師 

2020 11/14 21:53
你好:
這個不是退稅事項,這個需要去溝通稅務機關(剛上面你提到稅務機關要求)
先溝通,稅務機關認同后,再進行處理。
增值稅申報表中有已交稅金部分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企業的預繳表的附表)
重復繳納的稅款也需要溝通,看是后期留抵,還是怎么處理,一般稅局退稅比較少,都是留抵,以后抵扣。
這個需要與稅務機關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