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ab怎么理解??



通常表明被審計單位在收入確認方面可能存在舞弊風險的跡象舉例如下:
1.注冊會計師發現,被審計單位的客戶是否付款取決于下列情況:
(1)能否從第三方取得融資;
(2)能否轉售給第三方(如經銷商);
(3)銷售方能否滿足特定的重要條件。
2.未取得客戶的同意,而在預定的發貨期之前發送商品。
3.未取得客戶的同意,而將商品運送到其他地點。
4.被審計單位的銷售記錄表明,已將商品發往倉庫或貨運代理人,卻未指明任何客戶。
5.在實際發貨之前開具銷售發票,或實際未發貨而開具銷售發票。
6.推遲結賬,對于期末之后的發貨,在本期確認相關收入。
7.實際銷售情況與定單不符,或者根據已取消的定單發貨或重復發貨。
8.存放在貨運代理人處的商品,在期后有大量退回。
9.銷售合同或發運單上的日期被更改,或者銷售合同上加蓋的公章并不屬于合同所指定的客戶。
10.接近期末時發生了大量或大額的交易。
11.交易之后長期不進行結算。
2020 10/07 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