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一下老師,我想問下事業單位發放給退休人員的生活補助,降溫費,取暖費,交通費,績效工資怎么做分錄?稅前可以扣除嗎



機關事業單位社保已經并軌,由社保局發退休人員養老金,理論上退休人員與單位已經不再存在組織聯系,單位要發各項補助最好是由工會支出,將其列入職工福利
關于稅前扣除,事業單位是不用申報繳納所得稅的,不存在稅前扣除問題,企業的稅前扣除問題可以參考下面資料: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文件關于福利費的規定為正列舉,不在列舉范圍的不能作為福利費處理。 關于離退休人員行業自建補助等統籌外費用,根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中職工福利費包括(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進一步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支付的離退休職工統籌外退休津貼、統籌外費用,不屬于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直接扣除。
2020 07/24 1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