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集團統一簽訂合同,底下分子公司一起發生的費用,比如,集團組織的三個子公司一起去招聘,發生的招聘費可以開具集團抬頭的發票,分攤給三個子公司嗎?錢也是三個公司打給第三方公司?這樣會有風險不?合理嗎



您好,正規的處理是每一個企業自己簽訂合同,然后給每一個企業單獨開發票
2020 07/21 10:06

玲老師 

2020 07/21 10:06
您這種分攤有一定的風險

84785013 

2020 07/21 10:10
老師,我記得是可以分攤的,只要有分攤表就可以,有這么個規定嗎?因為有可能集團簽訂一個供應商,就是牽頭簽訂的,以后所有分子公司發生類似業務都要用這一個供應商,但是不可能給每個分子公司簽訂一份合同。我記得是可以用發票復印件加分攤表可以入賬稅前扣除的,有這個規定不老師

玲老師 

2020 07/21 10:15
您好,分攤的情況,比如多家共用一塊電表,不能單獨開發票的,這種情況可以分攤,你這種可以單獨簽訂合同,可以單獨開訂發票,所以有一定的風險,具體建議您和您的稅務局確認一下,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84785013 

2020 07/21 10:19
那老師,這種用電情況不是可以通過轉售電解決嗎?那是不是分攤的方法也是同樣有風險的,我的意思就是既然有分攤的方法,也是合理的 那為何我們這種的用分攤方法就有風險呢 不建議用呢?

玲老師 

2020 07/21 10:28
您好,您需要有轉售電的范圍,您才能開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