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三、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13%,2018年6月份發生有關生產經營業務如下(假設購銷業務均有合法的發票,購貨發票均已通過認證): (1)6月2日購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50萬元,稅額8萬元。 (2) 6月8日銷售A產品,開具普通發票,取得含稅銷售額29萬元。 (3)6月22日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支付的貨款60萬元、進項稅額9.6萬元,另外支付購貨的運輸費用6萬元(不含稅),取得運輸公司開具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4)6月26日銷售B產品給某大型商場,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00萬元;另外,取得銷售甲產品的送貨運輸費收入5.8萬元(含增值稅價格,與銷售貨物不能分別核算)。 計算該企業6月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您好,1、進項8
2、銷項29/1.13*0.13=3.34
3、進項9.6+6*0.09=10.14
4、銷項100*0.13+5.8/1.13*0.13=13.67
應納增值稅3.34+13.67-8-10.14=-1.13,無需納稅,期末留抵稅額1.13
2020 07/01 13:56

84785000 

2020 07/01 14:00
好的謝謝

大海老師 

2020 07/01 14:01
不客氣,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