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關稅納稅義務時間為什么是報關進口當天而不是海關頒發專用繳款書當天?



你好,一般是這樣的
1、增值稅,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任何稅額(在計算進口環節的應納增值稅稅額時,不得抵扣發生在我國境外的各種稅金)。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稅率
需要注意的是,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組成計稅價格中已包括已納關稅稅額,如果進口貨物屬于消費稅應稅消費品,其組成計稅價格中還要包括進口環節已納消費稅稅額。
進口增值稅計算公式 : 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率)×增值稅率
報關的時候,報關員要在報關單申請表上填上申報貨物名稱和所歸稅號。
海關審核后,根據稅號對應的稅率計算應收的進口關稅和代征增值稅。
2、關稅
關稅納稅期限: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出口)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
納稅申報地點:進口貨物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出口貨物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以前,應由進出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向貨物進(出)境地海關申報。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經申請且海關同意,進(出)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指運地(啟運地)辦理海關申報、納稅手續。
關稅納稅申報應提供的資料:
《海關(進出口)專用繳款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
進口許可證及其有關單證。
2020 06/27 1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