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商場與A公司簽訂聯營合同,扣點為銷售額的20%,商品售價由A公司定,商場代收管理費,電費,等費用1000元。08年1月,A公司在商場銷售10000元(含稅零售價),商場收扣點2000元,A公司開給商場的增值稅票金額為10000*(1-20%)=8000元,回款金額為8000-1000=7000元。增值稅13%,請問一般納稅人A公司的相關會計分錄該怎么做,分錄后附什么原始憑證。謝謝。



您好,A公司按開具的發票8000元來確認收入,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然后1000元應該是商場給其開具發票,然后A公司金銷售費用,借銷售費用應交稅費(進項稅額)貸應收賬款,收回余款,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賬款
2020 06/11 21:51

84785036 

2020 06/11 21:56
老師,為啥是按開發票進銷售,不是按實際銷售金額進銷售報增值稅?

文老師 

2020 06/11 22:13
您好,銷售金額10000是商場的收入的,8000是A公司的收入,是商場的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