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2019年員工在個稅app上申訴,曾經任職。2020.4月再次入職,稅局要求寫情況說明,我不知道要怎么寫,麻煩幫我一下



您好,是員工離職之后你們公司繼續申報他的個稅還是什么原因申訴?
2020 06/09 10:03

84784960 

2020 06/09 10:04
2019年離職了,2020年4月再次入職。稅局查到2019年已經申訴過曾經任職的,為什么2020,4月還有個稅申報,要寫說明書

五條悟老師 

2020 06/09 10:13
您好,您就按照實際情況寫說明,該職工2019年離職,已停止申報個稅,2020年4月再次入職,所以再次申報繳納個稅。公司如果沒有違規就問題不大,按照實際情況說明就好了,稅局不信的話,可以把勞動合同給他們看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