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4.甲食品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0月發生以下業務: (1)從農民手中購進大米用于生產雪餅,支付價款100000元,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 (2)銷售零食取得不含稅銷售額700000元,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額為91000元。 (3)乙企業向甲食品廠購買了1000000元(不含稅)貨物,甲食品廠給予乙企業10%的折扣,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且折扣額在備注欄標明。 (4)甲食品廠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生產設備取得含稅銷售額25750元,該設備為2008年5月購入。 已知:甲食品廠銷售食品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納稅人取得的專票已通過認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1) 甲食品廠購進大米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2) 針對業務(3),甲企業應繳納的銷項稅額=700000×13%=91000 (3)針對業務(4),甲食品廠應繳納的增值稅額= (4)甲廠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您的問題老師解答(計算)中,請耐心等待
2020 05/28 17:43

陳詩晗老師 

2020 05/28 17:56
1,100000*10%
2,700000*13%
3,1000000*13%
4,25750/1.03*2%
你計算一下結果。同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