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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住房需要繳納什么稅款



一、賣方應繳納稅費
(一)增值稅
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其購買的住房),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1.個人轉讓購買住房
(1)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2)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
①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免征增值稅。
②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注:個人購買住房時間確認: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包括無償受贈方式取得的住房,但是以其他無償受贈方式取得的住房,該住房的購房時間按照發生受贈行為后新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確定。
2.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稅;
3.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免征增值稅(包括: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
(二)附加稅費
以繳納的增值稅金額為計稅依據,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半征收(包括自然人個人)。個人免征增值稅的,同時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及附加。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包括個體戶含一般納稅人,但不包括按次納稅人的自然人個人)。
1.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1%或5%或7%),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2.教育費附加 =增值稅×3%
3.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稅×2%
(三)個人所得稅
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2020 05/22 09:23

84784949 

2020 05/22 09:30
不用繳納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么

玲老師 

2020 05/22 09:37
你好 出售時不交 不用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有增值的交土地增值稅

84784949 

2020 05/22 09:38
房產稅是在使用的時候繳納是吧,城鎮土地使用稅也是使用的時候繳納么

玲老師 

2020 05/22 09:43
你好 一般是持有期間交的 個人住房不用交這稅

84784949 

2020 05/22 09:44
有政策原文么,免稅的

玲老師 

2020 05/22 09:49
你好 暫時手里沒有原文件呢

84784949 

2020 05/22 10:03
好的,謝謝

玲老師 

2020 05/22 10:09
不客氣,祝您工作學習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