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應付職工薪酬這里,假如我們是當月工資次月支付,12月工資計提,次年1月發放,應付職工薪酬這個年累計科目,借方90萬,貸方100萬發生額,那么匯算清繳的時候,賬載金額100萬,實際發生額90萬,計稅金額是100萬?



你好 賬載金額100萬,實際發生額90萬,稅收金額是90 。 你要調整10
2020 05/06 09:52

84784961 

2020 05/06 09:55
但是我是12月計提,2020.1月就發放了,這種情況也要調整嗎,不是說5月底前支付了都不用調整的嗎

meizi老師 

2020 05/06 09:56
你好 你上面不是說你借方累計是90萬嗎 你計提了100萬 你實際發放了多少

84784961 

2020 05/06 10:06
2019年度實際發放了90萬,但是另外10萬是計提的2019.12月份工資,實際2020.1月就支付了,這種情況怎么填?

meizi老師 

2020 05/06 10:08
你好 你意思19年總共是100萬工資 。你2020年匯算之前就已經發放完了。 你 賬載金額100萬,實際發生額100萬,稅收金額是100

84784961 

2020 05/06 10:12
那意思,我這種情況是不是可以按照2019年度應付職工薪酬貸方累積發生額來填的對嗎

meizi老師 

2020 05/06 10:14
你好 嗯是的 你計提貸方就是賬載金額

84784961 

2020 05/06 10:59
謝謝老師。

meizi老師 

2020 05/06 11:00
不客氣 幫到你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