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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訂立滿一個月的次月到滿一年的前一日,勞動者沒有簽訂合同,為什么沒有勞動報酬只有經濟補償?



有經濟補償的呀,你這個從第二個月開始到一年,也就是你要拿11個月的雙倍工資雙倍工資,其中有一輩就是經濟補償。
2020 03/31 21:35

84785003 

2020 03/31 21:45
我問得是勞動者沒有主動訂立書面合同,然后為什么用人單位補訂合同之后,只給經濟補償金,沒有勞動報酬啊,還是經濟補償金里包括報酬了

陳詩晗老師 

2020 03/31 21:50
給他兩倍工資一倍是你的勞務報酬,一倍是你的經濟補償,你是指什么?

84785003 

2020 03/31 21:56
勞動合同訂立滿一個月的次月到滿一年的前一日,這個條件后面,一個是用人單位不簽合同,還有一個是勞動者不簽合同。用人單位不簽合同的是支付雙倍工資和補訂合同。勞動者不簽合同的是終止勞動關系和支付經濟補償,但是勞動者雖然沒簽合同,也工作了啊,為啥沒有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只是支付經濟補償,這經濟補償包括了勞務報酬嗎?

陳詩晗老師 

2020 03/31 22:00
你理解錯了,如果說是這個勞動者,他自己不簽訂這個合同的話,他解除勞動關系之后,他只能夠獲得這個勞務報酬。如果說他是工作了兩個月,那么就是第一個月是正常的勞務報酬,第二個月同樣是雙倍工資。即便是勞動者自己不簽訂,同樣他是可以獲取雙倍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