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有個項目價值6個億,總包已經施工了30%,由于工期緊現在總包分包給我們30%(實際上是70%都交給我們做但是明面簽合同的是30%).對于剩余的40%我們應該要怎樣來開展比較好呢,涉及開票稅金資金回款等。



剩余雖然明面上只簽訂30%,建議補簽另一個協議,約定好其他40%,按照70%做好賬務處理。
2019 12/03 16:23

84784998 

2019 12/03 16:54
您好,肯定是不能再簽這么多合同的啊。

84784998 

2019 12/03 16:55
上面已經說了別人是總包,不可以再分包70%的。

大強老師 

2019 12/03 16:58
這個你們業務上倒是可以做,但是風險會比較大。財務上開票入賬沒有合同依據,稅務局也會起疑心的,看你們金額大小了

84784998 

2019 12/03 17:00
我是想知道另外40%要怎么處理,希望你可以給建議,風險肯定是有的。

大強老師 

2019 12/03 17:01
建議,與對方簽一個協議,只作為你們賬務處理和稅務上使用。

84784998 

2019 12/03 17:03
怎么簽協議,都不能擺到明面上來怎么可以去賬務和稅務。

大強老師 

2019 12/03 17:16
那就沒有別的好方法了。還是先將業務正規了,才能有正確的賬務和稅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