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年5月從國外進口一批原材料,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120萬元,該批原材料分別按10%和13%的稅率向海關繳納了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并取得了相關完稅憑證。該批原材料當月加工成產品后全部在國內銷售,取得銷售收入300萬元(不含增值稅),同時支付運輸費6萬元(不含增值稅,且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知該企業產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 要求:計算甲企業本年5月的應納增值稅。



進口環節增值稅120×(1+10%)×13%
306×13%-進口增值稅
2019 11/04 2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