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可以說下27題嗎



D 解析:個人從非任職公司取得的董事費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者從其投資的公司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8*80%)*40%-7000+3*20%=18600+6000=24600
不過2019年勞務報酬跟工薪合并作為綜合所得交稅了,這里還是按老規定計算,答案是有誤的,應該是:
(8-6)*20%-1.692+0.6=11480
2019 10/11 12:53

84784969 

2019 10/11 15:19
老師1.692和0.6的數據從哪來的

風老師 

2019 10/11 15:30
1.692萬就是16920元現在個稅綜合所得20%稅率檔的速算扣除數
0.6萬就是6000,是紅利所得3萬*20%=6000
